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合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将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通知如下,请认真抓紧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逐级上报一次;项目完成情况按半年、9个月、全年各书面上报一次。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3日
三十七、继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主要内容: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维稳综治基层组织体系、工作网络、制度机制,全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大综治工作格局;加强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构筑维稳大基础平台;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救助制度,落实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强化监管教育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教育改造水平;狠抓严打斗争、重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
主办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综治委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