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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网络建设,丰富调解“毛细血管”。加强自然村、村民小组信息员建设,建立相应的调解小组。将人民调解网络延伸到各个角落,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调解员素质。充分利用每月调解例会平台,办好“每月一课”培训,通过以案说法、课堂讨论、现场答疑等形式,提高调解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整体发展。加强对调解工作较薄弱的村(居)调委会的指导,发挥优秀调解组织引领作用和优秀调解员的示范效应,通过例会、学习等时机加强指导,保持各调委会平衡发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回访等程序,使矛盾纠纷的受理更加规范,更加方便群众;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等制度,激励广大调解员积极主动作为。五是结合实际,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结合内厝地处农村,调解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实际,将民间纠纷的调解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大大提高了调解文书实用性、可操作性。
(内厝司法所 郑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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