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厦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从厦门司法行政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填写申请表后,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受到申请人电子邮件时,应回复受理情况。申请人也可在厦门市司法行政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联系答复。对需索取书面政府信息的,请到受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索取。
2.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