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政府各部门落实《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大形势,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司法部与财政部、民政部、劳动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实实在在地解决法律援助办案中,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问题。
与工、青、妇、老龄工作部门、信访、民政等工作对象为弱势群体的工作部门建立完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信息,并对他们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
(摘自《福建法律援助》200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