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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8-06-23
林知光局长对我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1)司法所建设的认识要提高提高再提高。从上级要求来看,司法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司法所的建设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求很高,标准很高,司法所的建设抓上去不仅对自身发展有益,对“平安厦门”建设乃至全省的综治工作也会发挥重要作用;从现实需要来看,当前所有的司法行政工作都要通过司法所这个平台来落实,所以主要精力应该抓司法所建设;从自身发展规律来看,只要思想认识到位的,重视的,司法所发展就快,这印证了事在人为这个道理。(2)司法所建设的力度要加大加大再加大。省厅即将召开全省司法所建设会议,市局下一步也拟召开各区局局长参加的司法所建设现场会,将对下一步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作出部署。今年年底的规范化考评,标准和要求不会降低,去年通过考核的司法所今年还要参加考核,因此各区要认真扎实地继续抓好。将来司法所长的成长进步要与司法所建设水平挂起钩来。(3)司法所的作为要凸显凸显再凸显。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围绕发展在开发建设中凸显作为;二是围绕构建和谐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凸显作为;三是围绕“五五普法”在法制宣传教育凸显作为;四是围绕刑罚执行改革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凸显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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