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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8-02-13
今年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抓好老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
加大法律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配合市老龄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老年人普法工作,加大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二是
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发动律师积极参与“温馨夕阳”活动,利用每月
15
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义务法律咨询日,免费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各公证处继续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办证服务便利,安排专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上门办证服务;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列入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
三是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扶助关心老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做好因老年人赡养、再婚及家庭、邻里等引发的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鼓励离退休老年人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志愿者活动,为“平安厦门”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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