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7-08-20
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
7月19日,市司法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就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纠风效能工作会议精神,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做到与落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措施相结合,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在《厦门日报》公开的服务承诺相结合,大力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行风建设。2.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视重点领域的查纠工作:律师、公证要突出查找是否坚持“诚信为民”,是否强化行业自律,是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厦门劳教所要重点突出“六条禁令”和“三个杜绝”的执行情况及上次省厅对劳教所警务督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本着边查边整改的原则,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要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为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3.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市局行评办将通过邀请市行评代表座谈听取意见,深入厦门劳教所、市公证处等直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给市公、检、法以及各区司法局,走访市人大、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劳教、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部门要分别采取各种方式,征求所分管行业的相对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4.继续搞好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定期公开必须公开的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大效能督察力度,继续坚持周检查、月排查、季度讲评的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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