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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7-08-20
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意见》(厦府办〔2007〕163号)。文件充分阐述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对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能力素质要求、规范化管理、保障机制、职能发挥、组织领导等8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工作要求。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司法所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司法所建设实施意见由司法行政、财政、人事部门联合行文,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这一做法,实现了司法所建一直以来由司法行政机关独家推动到多个部们联合协作、齐抓共管的突破,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含金量,加大了执行力度,从而使多年来困扰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许多问题(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问题、财政保障问题等)迎刃而解,使司法所建设各项指标的落实有了可靠保障,大大加快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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