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7-08-20
林知光局长强调“三个进一步”推动司法所建设
 7月6日,林知光局长在湖里区召开的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上作总结发言时,就下半年司法所建设提出三点要求:1. 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统一。一是统一对司法所地位、作用的认识。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在司法所、根基在司法所、作为在司法所、形象在司法所,这一思路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二是统一对司法所齐抓共管的认识。市、区两级司法局的各部门、各科室对司法所建设都负有责任,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三是统一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认识。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要与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要相适应,要与司法所将要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适应,市局正在研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综合考评验收标准,每年考核一次,以此作为推进司法所建设的一个有效机制。2. 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一要鼓动。要大力宣传司法所的地位、作用,特别要围绕司法所在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当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宣传,以引起更加广泛的关注、重视和支持。二要主动。尤其是各区局领导要不等不靠,列出时间表,明确辖区每个司法所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要推动。市局党组成员和各处室领导联系挂钩各区局、各司法所的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千方百计帮助、支持、推动司法所建设。3. 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发挥。一是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工作要更加贴近稳定、服务稳定、围绕稳定,把工作重心放在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方面要靠上去做工作,把基层法制宣传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使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同时成为法制宣传的过程。三是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发挥。下半年要扩大试点,各区局都要做好准备,要通过抓好社区矫正试点,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的地位、作用和整个社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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