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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6-06-07
司法行政系统在四个重点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法律服务领域。重点治理法律报务行业在收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事务性活动中,乱收费、与法官不正当交往的行为。二是劳教生产领域。重点治理劳教单位企业在生产经营、来料加工、合同签订等商业活动中,暗中收取厂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回扣行为。三是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治理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采购的行为,泄露标底和参与组织围标的行为,以及建设单位收受承包商的回扣、提成、礼金而随意变更工程设计的行为。四是大宗物品采购领域。重点治理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提供回扣、礼金等手段而使采购人有意逃避集中采购改为直接从非政府采购供应商处采购的行为,以及采购单位和个人收受不法供应商的各种“好处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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