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6-05-22
我市思明区将成为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今年福建省将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省共设3个试点单位,分别是厦门的思明区、泉州的丰泽区和三明的梅列区。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归回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5种: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属于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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