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发挥劳教机关的职能作用。做到应收尽收,随送随收,收得下、管得住、教育好。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利用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健全、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群防、群治、群控网络,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不给黑恶势力滋生提供可乘之机。
(3)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职能作用。引导广大律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依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律师在辩护中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坚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依法辩护,确保刑事辩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利用“五五”普法即将启动的契机,把宪法、刑法、社会治安和与“打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近一个时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起到法制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公民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