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5-07-27
陈炳发副书记对思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 )认识上要有新高度。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与目标都在与时俱进的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认识上也要与时俱进,要切实将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要把指导思想集中到“创建平安厦门   构建和谐社会”上来。
2 )工作上要有新突破。前一阶段已取得很好成效,但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在领导干部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及执法司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深、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程度;在“五五”的工作规划和实践中要加大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法工作,避免出现普法“长短脚”现象;对于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执法、司法队伍是普法工作的“领头羊”,要建好班子,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3 )保障上要有新举措。要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水平,除应进一步强化人、财、物的保障外,关键还在于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在各部门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都要自觉学法、普法,这样才能以身作则,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开展;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群众三方面的监督,用规范化的监督来推进普法工作;要改进作风,行政务实,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推动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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