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5-07-05
第二季度全市法律援助情况及特点分析

  第二季度,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比上一季度增长25%,接待来访咨询群众2029人次,比增35%,“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来电9407个,比增11.5%。本季度援助案件和来访来电呈现以下特点:

  一、劳动争议(含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仍然是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类型。这两类案件已成为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类型,合计约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8%;在来电咨询中,劳动争议问题的比重则有所下降,共有645个,比上季度下降18.4%。

  二、权益保护类问题的咨询数量不断上升。此类纠纷已跃居本季度市“12348”专线来电量的第一位,比上一季度增长26%。其中,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关注:一是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本季度来电咨询中,未能年人在学校内外因各种原因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纠纷有21件,应当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他们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二是医患矛盾问题。本季度电话咨询中医患纠纷有95件,除确因医疗过失外,大都由于医疗收费不合理、治疗结果不理想引起,在病患及其家属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增强透明度,保证患者知情权,才能有效避免医患矛盾的产生和激化。

  三、房屋买卖和相关新规定成为来电咨询新热点。因国家房产新政策出台以及我市出台相应管理规范,关于楼花转让、二手房买卖以及售房征收营业税等问题成为本季房地产类的咨询热点,本季度共接听此类问题咨询265个,占6.5%。

  四、婚姻家庭类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来电咨询数量与第一季度相比明显呈上升态势。市中心共受理家庭纠纷案件共有11件(第一季度仅有两件),来电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达703个,比一季度上升30%,居本季度来电量的第二位。

  五、随着法律援助影响的扩大,无理缠讼者增多。根据现有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的审查,只限于经济状况和案件范围是否符合条件,只要这两个条件符合,即应给予法律援助。少数受援人利用该规定进行无理缠讼,一是不听从律师劝导,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当愿望实现不了时,就认为律师办案水平或态度不行,四处投诉或上访,既给法律援助工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又使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还得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配合调查;二是明显可能败诉的案件,由于根据规定可以无偿获得法律援助,少数当事人盲目坚持“将官司进行到底”,造成矛盾:由于律师认为办理这些明显要败诉的案件将对其执业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不满和抵触,增加了指派的难度;而滥用诉权,盲目坚持走完司法途径,在浪费法律援助资源的同时,也浪费了劳动仲裁资源和司法审判资源。

  本季度市中心对指派的全部法律援助案件都进行了跟踪监督,截止6月20日,中心共收到受援人反馈的跟踪卡41份、法院寄回的19份。从反馈回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均得到受援人和主办法官的认可,只有一件民事案件的受援人对承办律师办案态度提出意见,经了解是由于承办律师与受援人沟通不畅,为此,市法援中心及时地与律师事务所联系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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