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5-06-17
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何立峰书记重要指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何立峰书记在市司法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市司法局党组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新一轮大开发、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五项贯彻措施:

  一、增强大局观念,坚持做好“四个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何立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何书记的指示要求上来。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明确自身职责定位,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大局。要按照何立峰书记提出的“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的要求,坚持做好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在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实施海湾型城市发展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全力维护稳定,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重视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巩固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的基础上,加强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培育;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普遍轮训,进一步提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95%以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年内召开人民调解现场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二是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市尚有11个镇街尚未成立司法所,各职能处室和区司法局要积极协调,努力做工作,争取年内挂牌成立,并尽快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全市7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二类所的规范化标准。年内,对司法所人员由市局统一组织轮训一遍。三是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四是积极配合政府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扩大律师对涉及拆迁、劳动纠纷等信访工作的参与面,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疏导纷争,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同时,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力度,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五是以创建“平安场所”为主线,加大创办劳教工作特色力度,完善劳教所软硬件建设,确保年内通过部级文明所验收。六是牵头构建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积极推动立法的同时,继续抓好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及立法后的宣传推动和培训工作。

  三、加快创新发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涉台、涉外的法律服务工作。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市律师协会将成立涉台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相关涉台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应对两岸贸易的法律冲突并为有关方面提供涉台法律服务。二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巩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厦门市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实习律师品行公示》等项制度,结合规范建设年活动,抓好律师事务所“七个规范”建设(即规范主体、规范收案行为、规范收费和分配行为、规范内部监督管理行为、规范内部管理机构、规范合伙人的管理责任、规范党建工作)。三是着力解决公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搞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公证法》出台,解决好我市公证机构的设置问题。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作用,大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司法鉴定新旧管理体制过渡期间的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确保司法鉴定改革的顺利进行。六是按照“四最”、“四严”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落实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厦门考区考务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