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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5-06-13
詹沧洲副市长对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认识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加快我市建设海湾型城市、争创海峡西岸经济区领先优势的重要保证;是建设“平安厦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二是要把握工作重点。要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积极组织指导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培育健康的村民自治观念,保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要培育推广典型,加强分类指导;要强化组织建设,加强骨干培训。通过以上措施,开拓进取,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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