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由市司法局主导,有关部门共同配合起草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送审稿已完成并上报市人大,可望于明年上半年通过立法。
(2)深化镇、街纠纷解决平台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系统;在试点镇、街成立“纠纷解决中心”,实现矛盾纠纷的科学解决;拟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用典型经验引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
(3)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在立户列编的基础上,要求全市36个镇(街)司法所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人员到位、设施完备、经费落实、建章立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4)进一步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托司法所,力争在全市镇街建立法律援助站;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5)做好社区矫正的前期工作。协调公、检、法机关,组织力量进行考察和研究,做好开展试点准备工作。
(6)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计划于明年5月间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争取实现35%的村委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