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分片挂点抓”的要求,逐级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全力维护好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以“四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的检查、警戒、管理,严防各种不稳定事件发生。
(3)及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148”、法律援助中心、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严防矛盾纠纷激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新的《信访条例》,明确信访工作责任;积极动员和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配合信访工作部门,引导群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加强预警信息收集和掌握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争取工作主动权。
(5)扎实做好本系统内部安全稳定工作。重点围绕“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6)认真落实值班、请示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