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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3-11-14
我市公职律师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自2月25日举行首批公职律师颁证仪式以来,先后两批共61名来自我市29个行政机关的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获得公职律师资格证书。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我市公职律师制度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厦门模式”,并取得了实际成效:(1)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许多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都主动征求公职律师的意见,公职律师参与决策已经成为一种工作制度。(2)树立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后,一方面,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程度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行政活动由于有公职律师的参与,提升了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权威形象。(3)解决了行政机关在处理法律事务上的实际困难。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后,行政机关在开展法律事务中以公职律师的身份进行调查取证,由于有《律师法》以及最高法院、司法部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实践中公职律师普遍反映更容易得到有关单位、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较好地解决了调查难、取证难、办事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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