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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3-10-29
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启动全员聘用合同制
日前,市司法局所属的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三个单位,正式启动全员聘用合同制,32名职员全部与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任制除外),也与市局分管领导签订了聘用合同书。此举是落实《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每人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还须签订“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证书,如果违约,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今后,事业单位将打破“铁饭碗”,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一律采取聘用合同制。事业单位启动聘用合同制,将有利于增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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