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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日期:03-10-16
詹沧洲副市长就宣传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提出要求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真正认识法律援助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切实保障我市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2)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大力支持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不能削弱而应加强。各部门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效能。(3)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要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积极有效的保障,以确保法律援助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为受援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要加强对社会群团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合法有序地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律师所和社会律师等进行法律援助活动的监督管理。(4)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本行政区域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区划调整以后,各区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以保证所有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都能及时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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