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我市召开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会议上,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司法局局长沈恒斌强调,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依法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要依法经营,必须重视自身的法制建设,尤其要加强在普法、法制部门的组织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三方面的工作力度;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网络,为各企业依法经营以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提供一个平台,从而起到交流和互相推动的作用。
蒋先立副局长向与会联络员简要介绍了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对2003年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提出五点要求:(1)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的要求,把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企业发展的双赢,为全市普法依法治企树立典范。(2)要围绕中心,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企业更加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更加自觉地依法处理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为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3)要突出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4)要履行职责,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员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员工人法律意识,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5)要坚持学用结合,建章立制,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企、企务公开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