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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法学研究

第十四章 法学研究

厦门市法学会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积极发挥法学人才聚集的优势,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运用法学研究,参与立法、普法工作,推进法学学术交流,为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对策和理论支持。

第一节 业务

一、组织、推动运用法学研究

市法学会紧密联系厦门的实际,紧紧抓住市领导所关注的重大问题,社会和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课题,组织攻关,深入研究探讨。从1995年至2005年,市法学会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类研讨会、座谈会36场,收集各类论文或调查报告3000余篇。主要研讨活动有:1996年,举办了增强法律意识,发展特区经济研讨会;1997年,举办了综合治理社会环境,建设特区精神文明研讨会;1998年,举办了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和禁毒工作理论研讨会;1999年,举办了金融安全法治研讨会和司法公正研讨会;2000年,举办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研讨会和入世与厦门经济法治研讨会;2001年,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研讨会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研讨会;2002年,举办了入世与厦门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研讨会;2003年,开展了我市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问题的调研和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的征文研讨活动;2004年,举办了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建设研讨会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调研;2005年,举办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研讨会等。市法学会还突出区位优势,积极开展涉台法律研究,先后组织或参与组织召开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讨会、座谈会7场次,围绕经贸投资,“三通”等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研讨,征集有较高质量的论文一百多篇,一些研究成果受到有关部门和两岸专家、学者的关注和好评。

二、积极参与立法活动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部门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论证工作。据统计,从1995年至2005年先后参与了国家《合同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等12部法律草案和《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40余部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论证工作,其中提出修改意见近600条。二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厦门的实际,先后向立法部门提交了《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20余个立法项目的建议。三是接受委托承担了《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等3部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了《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由于法学会地位超脱,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重视和采纳。

三、积极宣传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律

法学会凭借法学人才集聚的优势,积极推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在全市的宣传普及。1999年1月和2003年12月,党中央向全国人大分别提出修宪的建议,学会就着手组织专家、学者和政法各家围绕修宪的内容,做好准备,并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立即召开全市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座谈会,市领导出席并作讲话,省、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国家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及修订的刑法、婚姻法颁布后,学会也都举办了全市性的座谈会,借助新闻媒体的渠道广泛宣传。每次座谈会之后,学会还将征集到的文章汇编成册,印发给各部门和单位参考。除外,学会还积极参加社科普及活动,举办法制专题讲座7场次,组织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开展法律义务咨询和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

法学会在积极推动法律普及教育的同时,还积极组织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参与重大的政治斗争。1999年5月,召开厦门市法学界严厉谴责北约暴行座谈会,运用国际法的有关规定,揭露和声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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