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2348”专线
根据全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推广电视、电话会议和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通知》精神,1999年5月28日,厦门市“98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正式开通。
为实现全省联网,2000年5月28日,市司法局把“98148”电话专线号码改为全省统一的“96148”。自2003年6月1日起,“96148”电话专线号码改为全国统一的“12348”(以下简称“148”中心)。
第一节 业务
“148”中心成立以来,努力实践“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主要是开展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协调调解民间纠纷;沟通协助处理有关问题;掌握社情民意等。据统计,“148”中心成立以来至2005年12月,共受理咨询电话150166个。市“148”中心曾创办《96148动态》和《96148快报》2种内部信息刊物,后因与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其相关信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简报》体现。“148中心”通过广泛收集和分析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重大纠纷隐患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反映社情民意,从依法治理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丰富的信息依据。1999年至2005年“148”中心受理咨询情况见表11—1。
表11—1: 1999年——2005年受理电话咨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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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全市 |
市中心 |
|
来电数 |
来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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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00 |
50699 |
50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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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23465 |
8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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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21957 |
17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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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23539 |
17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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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29679 |
2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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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34937 |
31460 |
第二节 管理
1999年5月,厦门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治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等为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协调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建立“148”协调指挥中心,7个区(现为6个区)司法局各自建立分中心,设立电脑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两级内部联动、分工协作、协调运转的专用电话服务网络。
厦门市“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设立,是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一种尝试。目前尚未编制立户,工作人员原由市司法局聘请的两名专职人员及市局机关抽调临时人员值班,每天12小时不间断地提供法律服务。为保证市“148”中心正常运转,2004年9月,“中心”再聘请一名工作人员,由三名工作人员专职轮流值班。2003年,根据市司法局党组的决定,市“148”协调指挥中心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