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律 师
我国《律师法》颁布后,厦门市律师工作改革不断深化,律师的法律服务方式和服务领域不断创新和扩大,在厦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 业务
一、法律顾问
律师通过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起草、审查各种商务合同,及时防范经济交往中可能产生的疏漏,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或不必要的法律诉讼,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厦门市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我市律师还积极担任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主要工作是对聘请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帮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件;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预防经济合同纠纷发生;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办理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2000年以后,全市律师积极配合政府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帮助政府处理信访事务,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疏导纷争,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刑事辩护与代理
律师作为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检察官、法官一起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1996年,原厦门市大华贸易公司总经理涉嫌挪用、侵吞公款犯罪案,二审时,经兴天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本着事实与有关法定情节进行辩护,犯罪嫌疑人从被判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7年。1997年底,发生了轰动全国的“杏林张羽南爆炸案”,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辩护律师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提出了证据严重不足的辩护意见,恰好此时真凶在江西省落网,避免了一起冤案发生。1999年,我市发生了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在该案查处过程中,厦门市共有25家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297人次出庭担任辩护工作,律师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正义感参与了案件的辩护,体现了司法公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全市律师还积极参与“8.16”案件、“5.22”案件、“法轮功”案件、“打黑除恶”案件以及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活动,充分展示了厦门市律师良好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严密的组织纪律。
三、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代理
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和行政诉讼代理是律师的重要业务。1995年以后,全市律师受理的诉讼类型和案由日趋复杂,数量逐年增多。据统计,2005年我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8682件、代理经济诉讼3971件、代理行政诉讼334件,分别比1995年增长6.1倍、3倍和19.6倍。律师通过诉讼代理,保障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全市律师积极为有关公司、企业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保障了厦门市知识产权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了知识产权贸易,增强了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随着律师业务的拓展,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比重日益增大,一些律师从传统的诉讼领域转向非诉讼领域,并取得了成功。1995年以后,全市律师积极介入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兼并、重组,企业的股份化、公司化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务。如1998年,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出色地完成了中德合资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改制案,该案涉及股权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债权债务承担、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总标的12亿人民币,在该所的努力下,改制案得以实施。厦门律师还积极为厦门海沧大桥、国际会展中心、国家会计学院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另外,全市律师发挥人才优势和地域优势,逐步介入外商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涉外商事活动领域,为厦门的对外开放服务。
五、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