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证员协会目前没有专职编制,与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其职能主要是配合上一级协会及本市公证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进行管理监督。市公证员协会在市司法局党组领导下,按照协会章程所制定的宗旨和任务,带领和团结全体会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拓公证事业和维护公证合法权益,加强了与台湾公证界的业务联系,以及与国内外公证同行之间的交流。
协会始终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及时组织公证人员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开展“三讲”教育,进行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2002年配合管理部门在全行业开展“执业思想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公证人员明确了执业宗旨,端正了执业思想;2004年在全行业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业环境和执业纪律,提高了办证质量,树立了公证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2005年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全行业中开展了“公证队伍岗位训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证技能。在省厅及省公协联合举办的“公证队伍岗位训练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厦门市派出的两个代表队分别获得竞赛一等奖和三等奖,同时厦门市选手在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并荣获竞赛三等奖。此外,1999年,在福建省首届“公证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厦门代表队也荣获一等奖。
协会在促进行业文明服务,开展敬业爱岗、树好形象,创建文明公证处、争当文明公证员活动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几年来,厦门市公证行业在司法部、省厅及中国公协、省公协举办的创文明公证处、文明公证员活动中有多个公证处及多名公证员获得表彰。
协会还协助管理部门搞好公证员的业务培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先后参加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公证员协会组织的高级公证员培训、涉外公证员培训、涉台公证业务培训和公证员资格考试培训、公证员年审注册前的业务培训等达100多人次。
在积极配合公证管理部门拓展公证业务的同时,市公证员协会每年参与公证办证质量检查,促进办证质量的提高和办证的规范化。
市公证员协会还加强协会对外交流活动,自1995年以来,市公证员协会先后3次组织会员赴国内兄弟省市参观学习。同时,先后接待了国内20几个省、市公证同行来厦门考察交流。协会接待了台湾“海基会”公证参访团来大陆参访,共同商议做好海峡两岸公证书的寄送和查证工作。还接待了日本律师公证人代表团,对两国公证制度和公证业务进行了交流。
2000年1月,协会积极筹备了中国公证员协会理事会在厦门召开会议的各项工作,使会议得以顺利进行。2001年还协助全国公协及省公协在我市举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研讨会”,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