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民众,构建和谐社会
1.突出区位优势,加强对台法律服务与交流。为突出和体现厦门特色和区位优势,更加主动地做好台资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局积极探索,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进展:一是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2007年8月,我局遴选了28家综合素质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与28家上规模的台资企业建立了“一对一”的互动关系,为在厦台资企业的投资谈判、劳资纠纷、股权处置等方面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受广大台资企业的欢迎。二是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服务台商企业。与市台办建立了定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通过联席工作会议,了解台资企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搭建律师与台商之间的沟通桥梁,为台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在市台商协会成立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自2006年12月成立以来,律师共接受台商企业的法律咨询300余起,涉及股权处置、建筑施工、土地转让、劳动仲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内容。法律顾问团的律师在受理台商企业法律咨询时,不但一一认真作出解答,而且从法律角度为对方提出建议,台商企业对法律顾问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十分满意,普遍认为有了台商协会法律顾问团,台商在厦门的投资更加安全,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四是与台湾高雄、台南、台中三个律师公会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2007年是厦台律师开启交流互访之门的第十年,两岸四地的律师以“两岸人民如何继承对岸亲人的财产”为主题,从两岸不同的法律制度出发,研讨法律界面临的窘境。通过理论和实务研讨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友谊,展望了两岸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前景,就今后如何继续开展民间性、学术性的论坛活动达成共识,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着力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活动的平台建设:包括建立信访局律师团、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规范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等。2007年8月20日,我局在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建立了律师接访室,市信访局每个工作日、区信访局每周两天均有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工作。全市首批共有2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轮值。律师在接待信访中,向来访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依法疏导和分流涉法信访件,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活动逐步成为律师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渠道。
3.开展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基层民众。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动将该项工作与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起来。2004年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先后与159个社区、99个农村、35家学校签订了共建协议。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先后组织了35个律师事务所的150多名律师,持续一个多月时间,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三进”活动逐步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全市律师事务所参与率达100%,较好地为居民百姓、弱势群体和特殊团体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了基层的实际问题。
4.参与公益维权活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知识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在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了消费者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