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8-03-27
林知光局长对我局律师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3月3日上午,林知光局长召集律师管理处全体同志,一起研究我局2008年的律师管理工作。律师管理处贺菊英处长首先围绕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进一步”的精神,提出了2008年律师管理工作的思路,并就重点开好“三个会”和做好“四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设想。律师管理处的其他同志就律师管理处今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林培森副局长在讨论中指出,在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律师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律师管理处要抓好四项工作:一要落实责任;二要抓好创新;三要做好服务;四要强化监管。林培森副局长还指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逐项细化工作,对一些创新性的工作要进一步论证,做到考虑周全,精心筹划,未雨绸缪。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林知光局长充分肯定了律师管理处的工作,认为律师管理处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厦门市司法行政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律师工作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尤其是在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创新、基层基础、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这些成绩,局党组是充分肯定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很满意。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的开展,林知光局长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强化理念。一是强化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律师管理处对律师队伍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做好服务。服务是管理的基础,管理是服务的保障,服务搞好了,管理也就更顺了。二是强化律师法律服务对党委政府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并重的理念。群众的利益与党委政府的责任本质是一致的,律师在法律服务的具体实践中,要把维护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统一起来。三是强化律师法律服务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的理念。律师要讲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执业中要坚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四是强化经济效益与回报社会并重的理念。律师在通过自身努力、拓展业务、增加合法收入的同时应该想到,律师业能有今天的发展,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律师队伍要有感恩的理念,要注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二、要深化创新。创新是工作发展的源泉,今年律师工作要深化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拓展律师服务台资企业的深度和广度。要通过总结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一对一”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在现有的规模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力争在今年有50家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关系。二是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工作机制。认真筹划建立市信访局律师团以及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室挂牌仪式。要加强对律师参与区级信访局信访接待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与市信访局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律师参与各区涉法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做好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的工作。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既有利于律师社会地位的提升,也有利于司法所业务素质的提高;既有利于律师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开展,也有利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要与相关处室进行协调,把这项“双赢”的工作部署好、落实好。

三、要加大宣传。我市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社会各界对律师了解还不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典型的宣传,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律师工作方面的宣传工作应侧重三个途径:第一,要通过厦门电视台的《司法行政视点》、《十分关注》等电视栏目大力宣传我市律师的先进典型。第二,要通过报纸进行宣传。要组织采写、挖掘律师队伍中的正面典型事迹,并与有关媒体联系,以专版的形式对律师进行宣传。第三,要通过召开几个有影响的会议对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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