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7-08-20
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 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詹沧洲
 
今年是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一五”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重点项目数最多、年度计划投资额最高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快速推进五大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全面落实项目带动战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成为我市今年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头戏”。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其中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错综复杂。重点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及其建设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做好这个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一是事关重点建设的顺利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往往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带动性、公益性和保障性等作用,是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保持投资健康持续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经济质量与效益、带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力量。只有将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处理好了,才能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使其早日发挥出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事关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很多就是直接解决民生问题的,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这里面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调整,其中最为直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只有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和后续发展问题,将纠纷解决与利益保护、将长远发展与近期牺牲、将私人利益与公共福利结合起来考虑,才能真正促进城市化进程,才能从整体上促进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三是事关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能够得到妥善化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汇集了大量的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往往时间紧、工期长、要求高、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直接相关,这些特性,决定了重点工程建设中矛盾纠纷必然发生并呈现多样性、群体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引发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的动因有多种,既有开发建设前期复杂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又有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材供应、劳资纠纷、生产事故;既有失地农民转岗转产、富余劳动力转移,又有伴随着“金包银”、“金包金”工程中农民权益的分配、新村建设旧村改造;甚至还有法规政策的滞后、不协调等。可以说,只有解决好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里的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整个社会才有和谐的基础和条件,也才能把握住实现和谐的脉搏和路径。
如何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结合同安区、西柯镇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我认为要在以下五个字上下功夫。
——要在“谋”字上下功夫,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先谋而后动,这个思想既应贯彻于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也应贯彻于重点工程建设所涉各领域。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矛盾纠纷的处理也要求做到“四前”,即:教育工作要做在防范工作前,防范工作要做在纠纷发生前,调解工作要做在纠纷激化前,防激化工作做在突发事件前。这“四前”,处处体现了“谋”和“预”的思想。在矛盾纠纷处理上,只有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才能将社会冲突和不利因素处理于萌芽状态,解决于早发阶段。市委、市政府在决策和组织实施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过程中,也充分运用了“谋”的思想,把预测工作做在了决策之前。去年6月,市委、市政府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前,对环东海域相关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整治建设开工前,市委又在西柯镇召开专题会议,对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预测,何书记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市政府在出台《同安湾海域水产养殖退出工作方案》(厦府[2006]192号)时,也明确指出,水产养殖退出,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可能会出现上访、纠纷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市、区两级又专门成立了水产养殖退出和纠纷化解工作机构:在市级层次上,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由市领导担任正副总指挥,下设养殖清理部和工程安全保障组等11个工作组;在区级层次上,同安、翔安、集美和湖里都成立了相应机构。由于预测预防和准备工作比较到位,特别是市、区两级专门工作机构通过宣传解释、思想政治、上访接待、督促指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方式,妥善处理了工程推进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思想问题和利益冲突,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和初始阶段。实践证明,在社会各领域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处理上贯彻“谋”的思想、实行“预”的措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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