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履端 杨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高低的控制,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适应新形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摆脱帮教工作目前出现的低迷被动困境?笔者认为,抓好帮教工作的政策衔接与兑现是关键,促进就业安置是重点。
一、目前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及难点剖析
在解决就业和安置问题上,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历来是十分重视的,从建国初到八十年代末,我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主要是由政府统筹组织实施安置就业的,是政府行政行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安置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即从单纯行政手段为主逐渐地转向以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为主,由部门单位的安置为主逐渐地转向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主,由教育、引导、提倡为主逐渐地由制定具体帮教目标,落实责任制为主。国家及各地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置帮教新举措,并逐渐地在经济扶持和帮助脱贫上加大工作力度,安置帮教工作逐渐走入社会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但不可否认,在当前的安置帮教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从政府运作层面看:一是领导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有少数地方的党委政府工作上支持不力,投入不足,对安置帮教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舍不得花精力、费劳神,没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工程来抓。此外,在现行管理运作体制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许多地方的安置帮教工作仅靠司法行政机关独舞单挑,孤军作战,难以抓出成效。二是政策不明,规定不细。到目前为止各地方尚未出台与之安置帮教工作相配套的规定,缺乏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依据,现行政策可操作性较差。三是经费投入不足,保障体系滞后。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司法行政机关多无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四是帮教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镇(街)、村(居)帮教骨干人员专职的少、兼职的多,随着各级组织的换届选举,人员也随着变动,造成工作断链、帮教脱节。从社会和帮教对象层面看:目前面临“二难”困扰安置帮教工作,其一是安置难:一是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竞争激烈,回归人员难以适应;二是用工单位对人才较挑剔,歧视回归人员;三是回归人员自谋职业缺乏经济基础;四是多数的帮教对象自身素质低,无专长无技能,很难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事业。其二是帮教难:一是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之后,居无定所,户口空挂,流动性大,对其难以掌控,漏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在生活无着落及遭到冷遇等情况下,对社会产生抵触情绪,对帮教不配合,脱管、不服管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涉毒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且对毒品的依赖性强,反复快,易引发各种社会暴力犯罪案件,造成帮教监控、预防难。
二、当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策的思考
——建立与完善领导责任机制。首先,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中纠正经济建设是硬任务、社会化帮教是软任务的偏颇认识,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化帮教工作,真正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序列,做到研究经济建设必须研究综合治理,研究综合治理必须研究社会化帮教工作;其次,针对当前安置帮教机构形同虚设、编制短缺、队伍不稳定、经费少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常设专职机构,定编、定员,同时应将社会化帮教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再次要严格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社会化帮教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确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落实,使各级领导真正担负起抓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