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6-07-31
贵州、云南等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察报告
何 茹
      去年下半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处室及各区司法局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一行10人赴贵州、云南等地考察“四五”普法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学到了许多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抓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2004年初,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把制定《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列入政府重大工作督办事项。几经讨论,七易其稿后,经省委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家联合印发,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贵州省的干部在学法用法过程中的考试考核有了明确的量化和测评标准。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贵州省和昆明市都注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制度。昆明市在全市范围建立并实行了七项学法制度:一是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县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二是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每年年底组织全市机关干部集中进行法律考试,同时将考试成绩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报组织、人事部门,增强学法用法的刚性;三是学法日制度,做到学习有记录、情况有反馈、结果有通报,学习落实情况填入《学法情况登记表》;四是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每月组织学习一部法律知识;五是党校法律培训制度,市县两级党校举办科以上干部培训班,都把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六是中心组学法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每年法律知识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七是普法讲师团巡回辅导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确定普法内容,对全市各系统进行巡回辅导,对干部普法教育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严密组织,全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贵州省司法厅在“依法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和广泛开展“四民主、两公开”活动、“依法治村”的基础上,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大力推广了余庆县的“四在农家”(学在农家、富在农家、美在农家、乐在农家)的创举。昆明市司法局在整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选出了部分基础较好的村予以重点培育,制定措施、培养骨干,手把手帮助其开展工作,年底对照有关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去年考核认定5个标准高的省级和10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带动了广大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完成了司法部、省司法厅下达的年度创建任务。
      ——各级重视,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贵州省十分重视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从人员、编制、经费等各方面都给予最大的支持。特别是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司法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于2001年9月发文,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能进行了界定,并明确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司法行政机关设依法治市、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按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副职一级干部配备。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委、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由省司法厅的同志担任,这样“一职双跨”的领导体制,既能形成党的领导核心,又能充分体现出“政府推进”的方针,工作起来比较顺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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