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必辉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矛盾纠纷呈复杂化和多样化趋势,特别是一些地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就如何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谈几点体会。
强基固本,在“细”字上下功夫
调解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情况不明,是导致调处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强基固本,在“细”字上下功夫呢?一是人员组织网络要细。要按照全国政法会议提出的建设“两所一庭”标准,做大做强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街道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选配好社区专(兼)职信息员,形成点面结合、上下顺畅的网络体系。二是社情、民情掌控要细。要对辖区的社情民情进行拉网式调查,不留任何死角,全面、准确地掌握社情民情,逐一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实施不间断动态跟踪管理。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要细。要对掌握的社情、民情进行认真梳理,深层次地排查分析哪些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哪些矛盾可能会激化,尽可能消除隐患。四是制定应急方案要细。针对分析排查的矛盾纠纷,逐一分类制定应急措施,建立预警机制,一旦遇到问题就能得心应手,迎刃而解。
增强信心,在“畏”字上克情绪
做好调解工作,增强自信心至关重要。有的基层调解员常常抱怨调解工作涉及面广,对象成份复杂,调解周期长,工作难度大,对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更感到力不从心,无从下手,对能否成功调解把握不大,甚至出现畏难情绪;有的调解员认为调解成功率偏低主要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没有从主观能动性上找原因。面对调解中存在的困难,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工作局面在作为中打开,困难在作为中克服,地位在作为中赢得。只要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就会有激情,有激情才会有干劲,有干劲才会有办法,有办法就会出局面,只要克服畏难情绪,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抓住关键,在“难”字上求突破
困挠调解成功率提高的“瓶颈”,主要是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对此,我们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提早介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主动介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及时送法入户,做群众贴心人,让群众知法、守法、懂法。同时,监督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实施“阳光作业”,避免发生干群矛盾。二是找准突破口。极少数拆迁户为了获得更多赔偿,漫天要价,提出许多无理要求,阻挠重点工程进展。针对个别钉子户、重点对象,特别是个别组织者、策划者,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展开强大法律攻势。三是发挥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作用,由司法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比如,“福厦铁路”、“成功大道”是省、市重点工程,因征地补偿问题,有些群众意见分歧很大,有的组织群体性上访,也有的组织人员到建设工地闹事。一有事件发生,司法所都在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并在街道的统一领导和精心部署下,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扩大化,推动省市重点工程顺利进行。
树立形象,在“干”字上出成效
过去,由于基层司法组织比较涣散,基础条件比较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人民调解中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重塑司法行政人员的形象,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练好内功,提高综合素质。要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形成良好的作风,严守纪律,依法行政;同时,要下大力钻研业务素质,谙熟法律知识,带头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助手。其次要加强协调,赢得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牵涉到的职能部门多,靠单干难以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加强协调沟通,特别是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工作局面才能打开,问题才能得到较好解决。再次要主动参与,扩大影响。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融入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体现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为党委政府排扰解难,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提升司法所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