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发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刚刚开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我们参考借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试点工作开展至今,我们已经接收了140名社区服刑人员,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从思想上、机构设置上、人员队伍配置和经费保障等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做得比较到位。
开展社区矫正有很重大的意义。首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自从1983年“严打”以来,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对社会稳定和谐构成了很大的障碍。所以中央政法委才提出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可以说,社区矫正对服刑人员来说是一种开放式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通过这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既有利于避免交叉感染,还有利于减少社会危害。其次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需要。社区矫正比较人性化。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开展工作。服刑人员没有抵抗情绪或者抵抗情绪比较少。在这样的氛围下接受改造,比较容易建立个案矫正制度,可以根据每个罪犯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改造方案,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第三是减少司法成本即行刑成本的需要。如果对罪犯全部采用监禁方式,每年每个罪犯的改造费用大概是12000元,改造成本很高。如果采用非监禁方式,也就是社区矫正,每年每个罪犯的改造费用大概是1000元。两种行刑方式的改造成本比例大概是12:1。就节约社会资源而言,社区矫正应该是今后改造罪犯的一条正确路子。
目前,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刚刚起步,好的经验要进一步总结巩固。同时要高度重视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研究解决,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要继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市区党委政府要继续重视这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因此,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二是市区两级政法委也要高度重视。有些事情仅靠司法行政机关无法协调解决,政法委要主动承担起这个责任,把相关工作做好。三是市区司法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开展这项工作。还有,健全组织的关键是要使现有的这些机构人员组织进一步常态化。因为社区矫正不是一锤子买卖,机构人员组织要长期保持下去。这就需要我们思考,要想办法把机构人员组织巩固好、发展好。我认为招聘社工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要继续挖掘资源、整合力量。我们现在已经利用了很多的资源。资源是源源不断的,公安、民政、劳动和工青妇等部门都要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作用。我们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有些部门该到位而没有到位,有些部门间的配合不够密切。因此,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挖掘资源,各部门共同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同时还要进一步研究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如何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运作来齐心协力。工作中遇到了困难,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
——要继续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是全新的,更需要把基础打牢,需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基础”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基础性的建设,就是司法所的建设、队伍建设、人员配置以及必需的场所硬件设施等的建设。另一个是基础性的工作,就是所说的一人一册,一人一案,一人一档等。目前厦门法院判处的非监禁刑的罪犯比例约为23%。如果我们的基础打好了,就可以把这一部分人员都包容进来。厦门的试点工作做得不错,下一步省里可能要我们扩大试点,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难事,需要我们更扎实地工作,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在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的区别。这是两项不同的工作,发生在不同的阶段。前者是在罪犯改造阶段,后者是在刑满释放之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