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证书档案由各省司法厅管理,在外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领取证书的持证人如调入厦门工作或者户口入厦,可通过厦门市司法局申请将证书档案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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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下载、填写法律职业证书档案转入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xmsf.gov.cn/files/UpLoadfiles/20080326163713703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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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格中“申请人提供材料”一栏的说明:具备“在厦门工作”和“户口入厦”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转档,在提供材料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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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档案如果已经由申请地转往其他省市,请将具体省市名称填写在“证书档案目前所在地”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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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档申请每个月处理两次:在每个月
10日前提交的,月中寄往省厅;
20日前提交的,月末寄往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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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司法局法规教育处(司法局办公大楼
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