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8-05-05
坚持科学发展 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召开司法鉴定规范建设现场会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后,我市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章制度得到完善,鉴定程序逐步规范,鉴定质量不断提高,业务稳步发展,鉴定业务量和业务收费增幅均达20%以上,基本满足社会对司法鉴定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鉴定机构投入不足,技术能力较低,仪器设备缺口较大,达不到司法部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难以满足诉讼活动对司法鉴定的高标准、高要求;有的机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健全,管理上存在漏洞。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去年紧紧围绕“打基础、抓规范、建制度、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过一年的狠抓落实,取得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鉴定机构在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场所、仪器设备、鉴定文书和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规范。

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我市于近日在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召开了全市司法鉴定规范建设现场会,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档案管理等行政辅助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并听取中证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在内部管理制度、外部社会监督、硬件设施和司法鉴定文书、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介绍规范化建设的经验;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在实践中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的做法和体会。通过现场观摩和交流,与会人员近距离地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示范教育和启示:由于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配备了大量先进的鉴定设备和一流的鉴定人才、还有窗明几净,区域功能划分明确的办公平台和科学严谨规范的鉴定程序,因此,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他们纷纷表示,要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以规范建设促进鉴定质量,以鉴定质量提升行业形象,争创一流活动。

市司法局蒋先立副局长在会上强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要以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为榜样,增强规范化建设的意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争取年内各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发展:一是硬件设施进一步规范要具有开展鉴定活动所需的接待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具有与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二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不断完善收接案制度、鉴定过程内部审批制度、司法鉴定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保密制度等各项制度;三是文书档案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要求制作文书,严格执行《福建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规范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加大对司法鉴定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建立投诉的调查处理通报和反馈制度,促进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最后他还指出,此次司法鉴定规范建设现场会的召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就是要通过培植和树立一批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推广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典型带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厦门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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