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议综述
林伟英
为了纪念《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一周年, 市司法局于11月4日召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议,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的专兼职鉴定人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一年来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重点分析了目前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措施。会上向首批司法鉴定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肯定了我市一年来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鉴定机构布局基本完成,业务范围涵盖了《决定》规定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至14家,今年1—10月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600件,基本满足了诉讼活动的需要;鉴定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司法鉴定人近200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方面,勇于开拓创新,在全国率先推出司法鉴定援助制度,这不仅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新亮点,也填补了我市法律援助的一项空白。会议也对下一步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一是要持续开展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依法鉴定的意识。教育的内容除了司法鉴定业务知识外,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重点是有关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准确把握司法部制定的鉴定程序规则,严格规范鉴定程序,切实增强依法鉴定意识,提高鉴定水平。二是各鉴定机构要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行政管理制度。三是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合理的鉴定工作秩序。根据《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接受委托没有地域范围限制,因此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竞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要提倡在改善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提高鉴定质量等方面进行竞争,欢迎公平、合理、正当的竞争,反对和禁止不正当竞争。
省司法厅卓利营处长对我市的司法鉴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一年来,厦门市的司法鉴定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取得很大的成绩,展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在全省最早落实人员编制;二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规模居全省前列,鉴定人员素质普遍较高,形成了布局比较合理、门类齐全的格局;三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司法鉴定机构例会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由政府“埋单”的司法鉴定援助制度,填补了现有法律援助制度的遗漏。这些做法为全省的司法鉴定工作起到一个引领和标杆作用。
林知光局长在会上强调要严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一是严把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资格准入关。机构不在多,而在于精,关键要提高鉴定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创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堪称一流的司法鉴定机构;二要树立诚信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鉴定程序必须规范,从鉴定的委托、受理、文书制作到出庭作证等每个环节都要严谨,不出纰漏;三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珍惜“司法鉴定”声誉,确实做到法律和社会效果并举;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和完善内部管理。司法鉴定机构从设立之日起就要抓好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去规范人、用制度去约束行为;五要防止不正当竞争。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将公正和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坚决杜绝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短期行为,要以法取胜,以诚信取胜;六要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政治责任感。必须建立重大、敏感鉴定事项报备制度,对属于社会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或者争议比较大等问题要向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报备,对隐瞒不报要严肃查处。林局长最后强调,要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