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造公职律师制度新模式。厦门市公职律师的制度模式通过职能定位、管理模式、服务空间等三方面的创新,并在实践中获得成功而成为司法部向全国推广的典型。一是职能定位上,以服务决策、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为厦门公职律师制度的核心,将公职律师界定为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专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的律师,在制度上保障了公职律师能够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二是在管理模式上,实施双重管理模式,即由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公务员身份管理,市司法局负责律师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较好地解决了“两张皮”问题,适应了政府机构精简的要求;三是服务空间,首批公职律师分布于市政府的21个行政部门,面比较广,不仅适应了行政机关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还有利于社会对公职律师的认同与信任,增强公职律师的影响力。
实践证明,厦门公职律师制度的试点是成功的。从试点半年时间看,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的依赖日益增强,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决策,起草、审议和修改各种规范性文件,参与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已经成为厦门公职律师的重要工作。
2、组建市长律师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档次。在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中,我们认识到这样的实际问题,即公职律师队伍对于行政机关提供的法律服务是普遍的、高效的,但对在专业性强的领域中也存在不足,并且,公职律师分散于各个部门,为市政府行政首长、政府决策高层提供法律服务还不够直接。因此,为政府提供更高层次的法律服务成为我们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的新的工作重点。在经过充分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我们酝酿从执业律师中遴选优秀律师组建市长律师团,拟设立市长首席律师。市长律师团设办公室,将依托在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实现工作沟通。市长律师团的建立将弥补了公职律师制度的一些不足,更重要的还在于它集中了全市各个专业领域法律专家的集体智慧,为政府首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长律师团的运作,将使律师成为行政首长以及政府的法律智囊成员,律师作用的发挥将更直接,更具影响力,更有利于促进法治政府的早日建立。
(二)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增强我市律师的国际竞争力
1、加快涉外人才的培养。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律师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律师行业理应比其他行业更快、更好地掌握WTO规则,利用规则为国内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但目前我市律师队伍还远远不能适应这一需要。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从实际出发,着手解决面临的问题,为拓展律师法律服务创造条件:一是提高律师对WTO规则的适应能力,对律师进行WTO知识培训、外语培训,选送律师到国外深造、考察、访问工作。二是借助院校力量,加快人才的培养。鼓励律师继续充电,到法学院校学习经济知识、外语知识。三是吸收有丰富外贸经验、外语基础好的的人才加入律师队伍,引导和扶持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方向,提高整体的服务能力。
2、建立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为律师提供服务平台。由于中国企业对WTO规则运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