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7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2、《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41号);
3、《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1996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42号);
4、《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49号;
5、《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1995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36号);
6、《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具体规定》(1998年4月13日福建省司法厅令第2号);
7、2001年2月16日福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2001]律1号《关于下发律师机构、执业证申报材料和程序的通知》;
8、1997年6月18日福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1997]律12号《关于律师事务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