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公布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上报审批、任前公示、组织任命。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人选、组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