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  来源:  添加日期:07-08-21
关于在城区设立安置帮教基金的思考

关于在城区设立安置帮教基金的思考

朱荣声 刘红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巩固改造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回归社会后能自食其力、遵纪守法而不再重新犯罪、危害社会,是我们从事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严峻现实问题。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正在逐步加大。面对新形势,分析新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城区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金。

一、建立安置帮教基金的理由

(一)可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的稳定,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他们告别过去,走向新生的信心和勇气。公民的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就业是享有劳动权的直接体现,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就业不仅是生存手段,也是人们融入社会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就业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社会问题。但由于两劳回归人员的特殊性、世俗的偏见以及残酷的就业竞争压力使两劳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面临着更大的困难,更难被现今社会所接受。在农村,两劳回归人员刑满释放后若是没有别的工作,尚有一方承包责任田可以耕作;而在城镇、市区,刑释解教人员因为有“前科”,很难找到愿意接受安置的单位。不少人也希望以自己的一技之长从事个体经营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开办经济实体,谋求新生活并能勤劳致富,但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若有安置帮教基金可以借贷,为无资金来源的自谋职业、自主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部分贷款,解决他们的谋身就业问题,无异于雪中送炭,可以重新点燃他们的生命之火,从而建立起对今后生活的信心和和希望。

(二)有利于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治安。大量的调查结果表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如果社会能为他们提供用正当手段,包括劳动手段去获取合理需要的条件和机会,他们就能与社会相融。倘若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衣食住行未能得到维持和满足时,就会产生重新违法犯罪的动因,由此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人关心,能够就业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就低;没人关心,未落实就业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就高。因而,有没有人关心他们,能不能顺利实现就业,这是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设立安置帮教专项基金,在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急需的时候给予保障,可以使他们走到正轨上来,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便于帮教组织及人员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和管理。安置帮教包括安置和帮教两个环节。其中,安置是基础,是手段;帮教是方向,是目的。安置帮教工作的目的就在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向社会、回归社会,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没有有效的安置,也无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下一步的帮教。我们已经建立了区、街、社区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通过发放安置帮教贷款,在帮教组织及管理人员与两劳回归人员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两劳回归人员的生产经营项目也可成为我们落实好安置帮教政策的平台。帮教人员可以深入回归人员的生产生活场所了解情况,为他们选项目、跑市场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和关心。为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还可定期进厂入户了解检查资金的投放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资金运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的同时,也使安置帮教措施得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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