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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54-01-2008-002

关于印发市委常委、市政府詹沧洲副市长在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转发詹沧洲副市长2008年5月28日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召开的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上的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传达、贯彻好讲话精神,更好地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8-06-03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民政局



厦治市办〔2008〕7号


关于印发市委常委、市政府詹沧洲副市长

在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区依法治区办,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5月28日,市委常委、市政府詹沧洲副市长出席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召开的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录音整理予以印发。詹副市长的讲话既是对我市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工作的总结和肯定,也是对下一阶段全市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对深化各级行政机关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好詹副市长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机关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确保机关学法用法对象、内容、时间和效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在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上的讲话

詹 沧 洲

(2008年5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法律进机关”现场会,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及时总结推广七个“法律进机关”示范点的经验做法,这项工作从去年开始,七个示范点单位都进行了精心组织,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今天要把七个单位的做法在全市各个行政机关进行交流、推广;二是通过这次现场会,进一步在全市各个行政机关迅速广泛地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的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来推动行政机关广大干部学法用法,推动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今天既是一个现场交流会,也是一个进一步动员部署会。

为了推动“法律进机关”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去年在市国土房产局等七个单位先行开展示范点工作。在七个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示范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午会议之前,我们现场观摩了市国土房产局的办事大厅和学法资料,观摩了各单位展示“法律进机关”成果的展板。刚才,七个单位领导又分别作了介绍,我感到,这些单位的经验做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这七个单位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各示范点都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工作,普遍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的良好的工作局势。二是学法制度落实,普法氛围浓厚。七个示范点单位普遍建立了学法的相关制度,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而且把法律专题的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中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作为一项制度,有力推动机关学法氛围的浓厚。这几个单位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三是结合部门实际,营造法制环境。各单位在自身学法的同时,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国土房产部门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测绘日等宣传国土资源与房产政策法律知识;工商部门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之中。其他各部门如建设管理部门结合“质量月”活动,劳动社保部门结合他们开展的“春风行动”,检验检疫部门利用“12·4”检验检疫开放日,海关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等等,把普法融入各行业的工作中,加强社会法制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这七个示范点的先行一步,各示范点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希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今天的现场会,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迅速在全市各个机关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升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下一步,“法律进机关”工作怎么做,我想谈四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进机关”重要性的认识

能否把这项工作在机关全面地深入推进,关键在于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我想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深化认识: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报告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党中央对法制学习非常重视,在去年党的十七大闭幕以后,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就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主题,总书记在这次学习的会上对如何加强法制学习提出了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对于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通过加快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提高人的以法律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法律进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全民普法的更高层次,因为机关公务员既是学法用法的践行者,也是先行者、组织者,只有各级国家机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才能更好地带动整个社会学法,更好地坚持用法治方式维护民生,依法为民办实事。

3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作。党中央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依法执政作为重要目标;国务院也确定要建设法治政府,明确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方向。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时代要求、人民所盼。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的黄金时期,要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形成机关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强化社会法治化管理的迫切需要。各级国家机关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机关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仅对实现依法执政和法治政府的目标至关重要,而且对全民全社会学法用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而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增强全社会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

所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既是形势发展的要求,也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法律进机关”的重要意义,更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法律进机关”的工作措施

法律进机关,怎么“进”,重点要抓什么?我想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明确重点对象。总体上来说,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力量。要在全体公务员中加强法律的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在公务员队伍中,重中之重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是开展工作的组织者、集合者、领导者,首先必须学法懂法,做出的所有的行政决策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而行政执法人员直接面对群众,所以,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机关学法活动中的带头和表率作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要把握学习重点。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首先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略作了专门的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把科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转化为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标准;要把学习公共法和部门法规结合起来,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颁发的很多法律法规,有些基本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学习了解,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行业的法律法规,既了解一般的法律法规,又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需要,熟练掌握和精通使用常用的法律法规;要围绕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任务要求,配合我市大开发、大建设的实际需要,学习掌握与经济建设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好地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做好工作。

三要完善学习制度。“法律进机关”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机关学法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要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除了一些重要的战略要求等理论材料外,也要把相关的法律知识纳入中心组的学习范畴,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形成学法的长效机制,确保机关学法活动实实在在,不流于形式。

四要创新学习方式。要充分利用机关公务人员文化学历高、理论基础好、理解能力强等特点,围绕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教育方法,活跃教育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把集中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系统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请专家辅导与研讨交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科学处理工学矛盾,定期组织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轮训。另外还要通过运用宣传栏、板报、学习园地、网络等各种宣传阵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营造机关学法的浓厚氛围。

三、要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取得实效

学法的目的在于运用。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争取达到强化机关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要从四个方面来努力:

1、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通过学法,严格遵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正确、合法、公正、公开、合理、文明、规范、高效”。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行政滥作为。作出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注重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行使行政权力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上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厉惩处借执法之机以权谋私的行为。

2、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严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原则,切实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3、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应该说,从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总体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单位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按照《条例》的规定,该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及时在网上做了公布。另外,各单位都能在相应的场所和设施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机制。但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希望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和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时满足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设施建设,强化网站的支撑保障体系,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要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始终把廉政勤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有效防范腐败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不断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作为政府机关的每一个成员,不但要搞好勤政廉政建设,还要依法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树立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进机关”的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效。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1、要健全领导机制。要把“法律进机关”活动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健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督促。要把“法律进机关”纳入本部门业务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同时注意解决基层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另外,要重视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机关法治文化是机关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国家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法治建设组织者、实施者,也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我们在法律方面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周边群众对法律的态度。要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服从法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要立足服务群众。要把法律知识最终转化为广大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作为“法律进机关”的落脚点,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机关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各单位自身的资源优势,在组织开展机关学法的同时,把行业法律、部门规章等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法的浓厚氛围,只有各部门的法律知识都在群众中普及了,全民普法也才能得到真正落实;二是机关学法与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学法是“知”和“行”的有机统一。各单位要寓法制宣传于服务之中,把普及法律知识与认真履行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举办各种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这方面很多部门都做得很好,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三是机关普法设施、阵地利用要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近几年来,各级各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进行了一些探索,建成了“法制专栏”、“法制长廊”、“法律图书室”等普法设施和阵地,这些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和很好的普法资源,要充分加以利用,要通过广泛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来提高普法层次,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各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的网站,要把与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网站进行宣传,使普及面更广。

3、要及时总结经验。要善于发现和培育各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天这个会议就是总结推广七个示范点的好的做法,希望这些示范点单位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能够不断提升、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新途径、新机制。也希望全市各个单位在活动中进一步创新、探索,对各单位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依法治市办要及时推广,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法律进机关”是“法律六进”的重要环节,也是“五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开展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市的“五五”普法成效。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确保“法律进机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题词:依法治市 现场会 讲话 通知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