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信息标题 | 信息概述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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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1-03-2002-004 |
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 |
三定职能 |
2002-9-25 |
(四)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
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制定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行业规范;承担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审核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司法鉴定人员鉴定资格考试、考核,管理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处理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来信来访,承办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28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