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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5-2007-001 |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 |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 |
2007-4-24 |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
练兵活动的意见
(厦司综[2007]13号)
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助理员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司法所业务的不断拓展,司法助理员队伍的逐步壮大,新形势、新发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动司法所业务发展,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队伍,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面活跃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五月份起,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练兵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等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教育和培训,营造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精一行的浓厚氛围,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练一流本领、有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
二、工作目标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通过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切实强化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厦门”,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活动参加对象
各区司法局基层科全体工作人员、全市所有司法助理员。要积极组织聘用的镇(街)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岗位练兵学习、培训活动。
四、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足岗位,着眼于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的学习、训练和提高。
(一)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全国“两会”和下半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学习宪法、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基本知识。
(三)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训练。学习司法部、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工作发展的对策措施;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纠纷调解、法制宣讲、公文写作、法律服务和协调工作等业务基本功和技能技巧。在岗位练兵期间,各参加对象要至少完成“五个一”的任务,即:参加一次区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撰写一篇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例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开展工作业务调研,形成一篇较高质量的小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撰写一份法制宣传教案,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撰写一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在市局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中刊载。
以上有关学习培训内容可参照2000年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组织编写的《全国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纲要》。市局拟将有关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以指导工作,提供学习材料。
五、活动安排
岗位大练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市局下发活动意见,组织编写《厦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练兵活动大纲》。各区局、司法所联系实际,认真分析人员素质状况,查摆在思想、业务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实施方案,对岗位练兵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二)集中练兵阶段(6月—11月)
1、组织学习。各区司法局、司法所组织各参加对象围绕市局编印的《厦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岗位练兵活动大纲》,逐项内容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2、业务培训。各区司法局、司法所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重点围绕五个专题开展业务培训。(1)调解:疑难纠纷的调解,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审核,人民调解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培育,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等;(2)宣讲:语言表达、法律宣讲,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3)写作:公文写作,小论文、调查报告的撰写,文件材料的归档等;(4)服务:司法所如何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的热、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5)协调: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如何处理与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部门、基层组织的工作关系,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
3、练兵竞赛。各区司法局、司法所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读书讲课、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征文比赛、现场调解等多种形式,开展练兵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市局将通过开展系列竞赛,推动练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1)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素质测试。拟于10月份组织所有活动参加对象统一闭卷测试(男同志50周年、女同志45周年以上参加开卷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2)司法所工作技能大赛。拟于11月份,在各区比赛的基础上,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各区局代表队,参加全市司法所工作技能大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3)优秀法制宣讲教案评比。各区司法局在10月底前,推荐不少于六篇的优秀法制教案报市局基层处,参加全市司法助理员优秀法制宣讲教案评比。(4)基层工作研讨会。各区司法局在11月20日前,推荐不少于六篇的小论文或调研报告,参加拟于12月份举办的研讨会。
4、机制建设。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要把岗位练兵与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结合起来,与改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的知识结构、知识储备,提高学历层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强化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练兵活动的成果。
(三)总结阶段(12月)
各区司法局对各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评比。市局将把各区局岗位练兵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局基层科的工作人员和各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其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工作成效的好坏,事关司法行政整体形象,事关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是否夯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旨在激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全面活跃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市局政治部将岗位练兵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区司法局、司法所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练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岗位练兵活动是一次系统的业务学习训练活动,时间紧,内容丰富。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参加对象苦练扎实基本功,确保人人参加练兵,人人精通本职业务,个个胜任岗位职责。市局处以上干部要把岗位练兵活动,作为联系挂钩点联系调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联系指导;市局基层处、各区司法局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尤其要将“五个一”作为检查重点,对不合格的责令补课,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分繁重,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要按照立足岗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练兵方案。要把岗位练兵活动与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与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岗位练兵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不能因工作繁忙而放松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也不能以岗位练兵活动替代和影响日常工作,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展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各种媒体、信息、简报、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岗位练兵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司法所要在办公场所悬挂“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等宣传横幅。要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扩大司法所的社会影响,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