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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3-2006-003

《司法鉴定协助管理通知》

司法鉴定协助管理通知

2006-8-2

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协助办理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司〔2006〕172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省厅经研究,决定本着依法依规、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协助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协助办理的事项

  省厅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协助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作:

  (一)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类别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申请登记的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

  (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未经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按照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规定,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事项的变更、延续和注销的相关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监督、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

  (九)省厅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委托协助办理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

  (一)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

  1、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的受理和报送工作。设区市司法局受理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将“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送省厅。设区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拟设司法鉴定机构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含分支机构)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核工作。设区市司法局接收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材料后,在审核申请材料和实地考察申请机构的场所、设备、资质和人员等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省厅。司法鉴定机构(含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延续《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注销登记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二)关于司法鉴定人申请登记的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局提出申请。设区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初步审核,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省厅。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登记事项的,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由设区市司法局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省厅。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登记事项、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注销登记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三)关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档案材料;统计并报送司法鉴定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开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情况。

  (四)关于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及未经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查处

设区市司法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决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51号),对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及未经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予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连同调查材料上报省厅,并配合省厅做好后续的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托工作的顺利进行

  设区市司法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厅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省厅委托协助办理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职责,严格在省厅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不得随意扩大管理权限。要尽快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人员,以适应司法鉴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准确掌握司法鉴定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到位,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厅,以便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二00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