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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4-2007-005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2007-7-9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共 厦 门 市 委组 织 部
中 共 厦 门市 委 宣 传 部
厦 门 市 司 法 局

厦治市办〔2007〕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

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区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要求,努力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学习内容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 

四、学习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是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的有力保障。市区党校(行政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实施法制教育培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做到每年有总体规划,每期有具体安排,确保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开设有关法律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确保领导干部学法课时、内容的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的年度计划和每期具体安排表要及时报送同级依法治市(区)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党校(行政学院)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的档案资料,不断规范党校(行政学院)的法制教育工作。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五、考试考核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网上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六、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市(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依法治市(区)办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及师资库建设。调整和充实讲师团及师资库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及师资库的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司法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 :法制宣传 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 意见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