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信息标题 | 信息概述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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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4-2007-003 |
厦门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
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
2007-3-28 |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厦治市办〔2007〕5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现经分管领导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厦门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具体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法制宣传的决议,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建“法治厦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组织、引导和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2.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个别暴力袭警、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等群体性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协调社会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努力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4.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协调,早计划、早安排,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法制宣传的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取得更大社会宣传效果,营造更浓社会法制宣传氛围。
5.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与方法,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高度重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建立厦门市法制新闻工作者联谊会,加强与各媒体之间的联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法制征文、法制书画大赛、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注重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认真贯彻“普治并举”方针,整体推进“法治厦门”建设
6.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实现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立法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立法创新,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努力扩大立法的社会参与面,增加立法的透明度,保证立法的科学与民主;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优势,以及充分发挥较大市立法权的作用,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为厦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7.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做好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完善评议考核等工作,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委托执法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各项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机关层级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引导群众以正当、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8.司法工作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把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职能;各级司法机关要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完善司法调研的宏观指导机制、案件流程的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的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等,确保国家司法权的正确行使;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注重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教育,努力提高司法干警的政治与业务素质,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干警队伍。
9.加强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和谐、安定的政治局面。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治理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与保护力度,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和服务平台作用,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在重点抓好国务院所确定的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走私、非法传销和整顿医疗药品市场、汽车市场、建材市场、建筑市场、通信市场、价格秩序、安全生产、财政金融秩序、农资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劳动力市场、地图市场等其他各项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以创建“平安厦门”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平安镇(街)”、“平安村居”、“平安校园”等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10.按照“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六进”示范点工作。认真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的调查研究工作,选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动“法律六进”活动的全面开展;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目标,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措施,制定具体方案,扎扎实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的评估考核机制和奖励监督办法,科学评估法制宣传工作的成效,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督促检查及经验总结,奖励先进,促进后进,整体推进“法治厦门”建设。
11.协助省依法治省办在我市开好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会,进一步推广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主课堂渗透的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12.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加强市、区、镇(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根据人事调整的情况,及时变更市、区、镇(街)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成员,坚持和完善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加强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自身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每年对专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和各类普法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一次,提高其业务与指导能力。
13.充分发挥现代网络普法工作平台的作用,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厦门普法网”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现代网络技术的优越性,积极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动漫大赛等活动,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网络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完善“五五”普法联络员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五五”普法讲师团和师资库的作用,通过科学整合和合理调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为我市“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提供有效的师资保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对筹建厦门市法制主题公园或厦门市普法广场的相关事宜进行调研论证,尽早形成建设方案,并付诸实施。
14.加强“法律六进”示范点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做法,为我市全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法治厦门”建设积累实践的经验。
附件:2007年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依法治市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2007年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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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 任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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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做好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工作 |
依法治市办 |
市委宣传部、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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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
依法治市办 |
市委宣传部、人大法制委、司法局、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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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依法治市办 |
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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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创建“法治厦门”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依法治市办 |
市综治办、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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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
依法治市办 |
市直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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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照“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六进”示范点工作 |
依法治市办、教育局、国资委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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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
综治办、整规办、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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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充分发挥现代网络普法工作平台作用,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
依法治市办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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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课题研究 |
依法治市办 |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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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行政案件分析会制度 |
依法治市办 |
市中级法院、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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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
市人大法制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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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
市法制局 |
各行政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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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司法机关制度与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司法 |
市中级法院、 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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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
依法治市办 |
市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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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五五”普法讲师团与法律师资库的建设 |
依法治市办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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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 |
依法治市办 |
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