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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4-2007-002 |
厦门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
2007-3-28 |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厦治市办〔2007〕4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经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厦门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06年,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解,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
(一)做好推荐全国和全省“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法治市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对拟报全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认真的评选推荐,在向全社会公示并经市委办公会议同意,上报省厅。
(二)制定下发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按照国家和省“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要求,结合厦门的实际,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时制定出厦门市“五五”普法规划,规定了厦门市开展“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项工作原则、七项工作任务、普法重点对象、工作步骤和组织保障等,8月31日,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委[2006]67号文件转发了该规划。9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制定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结合依法治市办职能要求和以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内容,量化指标,区分责任,明确要求。各区及各成员单位也相应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意见。
(三)组织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与“五五”普法启动部署大会。9月1日下午,厦门市在市政府东二楼举行了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副市长裴金佳主持,市领导陈炳发、洪碧玲、曾国玲和市政协秘书长陈韬等出席了大会。会上,书面传达了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洪碧玲宣读了荣获全国、全省及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个人和积极分子的表彰决定;市领导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状;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发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代表,各区和市直各部、委、办、局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部分省部属驻厦单位领导,以及新闻单位的领导等300多人参加了大会。截止10月底,厦门市所辖六个区陆续召开了“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市直一些部委办局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时制定了普法规划或计划。至此,厦门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
(四)宏观强劲造势,增强全社会对“五五”普法的知晓率。厦门市“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后,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五五”普法造势活动的计划,并从11月10日开始,与《厦门日报》社联合在《厦门日报》开辟了三个专版:《厦门市“五五”普法规划解读》、《市、区领导谈普法》和《厦门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专题报道》。特别是《市、区领导谈普法》专版,市委副书记陈炳发和各区委书记同时发表署名文章,在全社会引起很大的反响。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结合中心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厦门”建设宣传月、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打黑除恶、禁毒、区镇人大的换届、城市房屋的拆迁、农村土地的征用等专项宣传活动以及《公证法》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宣传资料、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以及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一是组织开展了《公证法》实施宣传活动。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依法治市办组织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员协会在中山公园南门开展庆祝《公证法》正式实施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由公证员接待了过往群众的法律咨询,依法治市办在现场举行了《公证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发放《公证基本知识及办证指南》等宣传资料2000册;二是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宣传月活动。3月4日上午,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全市公、检、法等综治成员单位在文化宫广场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厦门”宣传月活动。现场散发的宣传资料内容包括综治、打击取缔非法“六合彩”、禁毒、反邪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见义勇为、人民调解、治保等与综治和“平安厦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共6000多册。现场还举行了法律知识咨询、有奖竞答等活动;三是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依法治市办对厦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工作,作了具体的布置和安排。同时,依法治市办及时与市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编辑印制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5万册,作为“五五”普法宣传资料下发;四是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为认真落实福建省《关于开展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依法治市办、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工商局、整规办、新闻出版局、文管办、市中级法院、厦门海关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开展活动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针对申请专利、侵权立案以及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保护条例和网络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等法律问题对市民和企业人士做出了详尽解答,依法治市办、知识产权局向市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多份。同时,全市各区围绕“增强法治观念,保护知识产权”这一主题,在街道、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我市再次掀起一个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的高潮;五是积极开展了“6·26”禁毒宣传活动。配合今年第19个国际禁毒日,市、区两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倡导“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文精神,全面宣传毒品的危害,普及识别毒品和毒品违法行为的法律常识,强化全民防毒、拒毒的意识,为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市委书记会议年初对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及依法治市办年初的工作安排,市依法治市办专门邀请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法学博士任进和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教授莫于川为全市领导干部开设了《公务员法》和《完善应急法制与和谐社会》专题法制讲座。
(三)精心策划部署,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依法治市办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提前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项目和内容作了详尽的安排,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工作进行部署。从11月下旬到12月下旬一个月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联动、广泛参与,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了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潮。一是12月4日上午,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轮渡联合举办了全市大型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侨办、市公安局、厦门海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25个国家机关参加了宣传活动,使此次法律咨询活动涉及广泛、内容丰富、场面宏大、气氛活跃。活动中,各单位围绕着“和谐社会”、“ 法治厦门”、“五五普法”等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专业法宣传。活动现场共分发各类法律知识读本、宣传资料12000多份,有1000多道法律知识竞答,32块宣传图板,有近万名群众参加了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厦门市六个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全市上下营造出了浓浓的法制宣传的氛围。二是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主要广场、交通要道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各种宣传画,制作大型宣传栏,在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放“五五”普法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各新闻媒体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分别对我市的“12·4”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东南快报》制作了《厦门30家国家机关普法齐上阵》专版,营造了浓厚的“12·4”法制宣传的氛围。三是12月中旬,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厦门市农村、社区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大赛”评比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法制文艺创作,为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供了有益的素材。四是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市电视台联合举办厦门市2006年国家机关宪法与“五五”普法知识电视大赛,此次活动检验了国家机关学法用法的成果,强化了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了“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把我市“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推向高潮。
三、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为实现和谐社会努力构建良好法制环境
(一)坚持围绕大局开展立法工作。市人大根据“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努力把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服务于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二是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三是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作用,促进改革开放;四是坚持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改和废止法规,努力使我市立法工作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适应。
市政府也采取了有效措施,用足用好立法权,促进了政府立法质量的提高。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提高立法项目的选题质量;二是在具体的立法项目中注意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推进立法论证方式改革,对重大立法项目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四是坚持“立、改、废”的有机统一,在加紧制定新的法规草案的同时,对现行的市政府规章进行系统梳理。
(二)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了对市直部门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审核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全市5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并在全市十几家执法单位开展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试点工作。二是市政府分别开展了对《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执行一年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还在全市开展了对《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3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监督效果进一步提高。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在执法证件考试中严格标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生产安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四项工作为重点,继续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6733人次,检查市场259个、单位122354个,查处案件3547个,总案值22100.45万元,其中,立案1376个,结案1193件,结案案值12065.48万元。
(四)充分发挥职能,提供司法保障。一年来,我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继续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全市法院立足服务厦门经济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特区法院工作的方位和重点,主动将审判工作融入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积极推动全市法院共同、协调发展。中级法院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一年来,不断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在完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促进公正与效率。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决策,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批捕、起诉工作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发展,诉讼监督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惩治商业贿赂犯罪、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等专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检察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检务督察机制和完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促进公正高效行使检察权;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
为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为我市今后“五五”普法工作在各领域、各层次的开展提供了一项活动的载体。市依法治市办根据通知精神,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初步确定了一批示范单位,拟通过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落实,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良好普法态势。
五、努力搭建各种工作平台,夯实依法治市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对“厦门普法网”进行了改造。市依法治市办通过调研,明确了普法网的工作定位,对“厦门普法网”的版面及实际运用功能进行进一步改造,从而大大地丰富了网络的栏目与内容,并利用网络快捷、便利、面广的特点,加大了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此外,还新增了“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平台”功能,为全市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普法工作,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依法治市办及时举办了普法网络培训班,对各区法宣科长和市直部委办局的普法联络员进行了培训。
(二)组织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与师资库。依法治市办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整合和调动厦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在社会各界推荐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厦门市行政学院的法学教授、博士、硕士等法学专业人才为骨干,广泛吸收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组织的法律专业人才,门类齐全、多领域、多层次的厦门市“五五”普法讲师团与师资库,为“五五”法制宣传向各领域、各层次的深入开展提供师资保障。
(三)加大了普法联络员制度建设。依法治市办为了充分发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年初,就开始对全市各部委办局的普法联络员进行确定,在各单位上报的基础上,编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录》,并于11月30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市“五五”普法联络员暨骨干培训班,培训有专家讲座、工作研讨、工作部署、经验交流和网络后台制作。通过普法联络员培训,提高了认识、理清的思路、明确了职责,强化了普法联络员制度建设,为“五五”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开展的轰轰烈烈,但仍存在不足。首先,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甚至个别领导同志总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可有可无,没有把依法治市工作提高到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这样的高度上来认识;其次,对依法治市工作在认识上还有一定的误区。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依法治市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样一种意识;第三,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在充分发挥指导与服务的职能上做得还不够,没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以上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后的正式实施年。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将在普法、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法治厦门”,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制的宣传氛围。在普法内容上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形式上大力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努力调动和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二是认真贯彻“普治并举”方针,整体推进“法治厦门”建设。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实现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职能,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完善司法调研的宏观指导机制、案件流程的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的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等,确保国家司法权的正确行使;要加强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和谐、安定的政治局面;要重点抓好“法律六进”的试点工作,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载体。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亮点,为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支持。
主题词:依法治市 工作总结 通知
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