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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5-3-30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关于印发《厦门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治市〔2005〕2号

各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经2005年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日

厦门市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和“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年,也是从“一五”到“四五”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二十周年。2005年的依法治市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推进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 “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相结合,与组织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和“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持之以恒地开展宪法宣传,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精心组织开展《反分裂国家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厦门区位优势,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应有的作用;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为目标的法制宣传,认真做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依法信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懂得依照法律和按照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努力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加强对与厦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 围绕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建设“平安厦门”的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扫除黄、赌、毒和打击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制宣传,促进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4.贯彻落实《厦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厦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运行规则》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认真安排好全市领导干部四次专题法制讲座,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作用。

5.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完善“学生带法回家”和中、小学校“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等普法形式,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以省司法厅、教育厅上半年拟在我市召开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

6.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暂住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意见》、《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厦门市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意见》、《厦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百分考评标准》,使暂住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社区的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都有章可循,并依据这些实施意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同时,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加大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力度。

7.认真做好全市“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取得实效。在去年全市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四五”普法工作;第一季度,依据国家、省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及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七月份,将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九至十月份,迎接国家和省里的检查验收。同时认真组织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论证工作,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8.结合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紧紧围绕纪念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周年的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规律,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氛围。

9.进一步加强“厦门普法网”建设和网络法制宣传,加强各网络的联系和互动,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加强对媒体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整合媒体法制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推动基层法制文艺创作,开展法制文艺宣传,筹办全市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做好全国“法制好新闻”的作品推荐工作。

二、坚持普治并举,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10.根据我市海湾型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特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为厦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1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制定落实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预防行政违法;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法律审查制度,发挥市长律师团和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2.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审判、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考核管理,加大改进民事行政司法力度,健全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水平;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周密制定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13.建立“严打”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把“严打”整治斗争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经常性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重点解决好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失地所带来的社会矛盾;要进一步推进“平安厦门”的建设,以创建“平安区”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活动为重点,全面带动“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和“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治安防控管理,要整合防控力量,改进防控方式,切实做到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

14.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民主法治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并适时召开各种类型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拟于第一季度召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场会,表彰国家、省及我市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力争今年“四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35%的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

15.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除开展专项的执法检查工作外,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及时、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以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要加大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市决议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 “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市决议情况的制度,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三、加强组织指导,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6.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普治并举、典型指导、宏观造势”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拟于第一季度组织召开2005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加强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17.完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与联络员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加大信息交流力度。

18.努力建立一支普法师资队伍。充分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建立全市普法“师资库”,以满足社会对法律师资的需求。

19.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纵横交流。充分利用《厦门普法网》、《厦门依法治市(内刊)》、《厦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三个载体,加强本市单位之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交流、我市与省及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交流,努力把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20.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调研。组织对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的普遍规律、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等开展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理性思考和工作建议;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创建“平安厦门”及建设海湾型城市的实际法制建设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深化依法治市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