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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00111-02-04-2005-001

厦门市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05-3-29



关于印发《厦门市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通知

厦治市〔2005〕1号

各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经向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厦门市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04年,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解,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以良好的态势整体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2004年2月,司法部、民政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检查组对厦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给予高度评价;3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调研组在对厦门贯彻实施“四五”普法决议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后,用“扎实有效,特点突出”充分肯定了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希望这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在全国树立榜样;5月,厦门市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验材料,即《以创新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为重点,努力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工作》,由司法部推荐、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举办的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上海工作会议进行交流;8月,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推广了我市同安区东山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我市青少年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经验;12月11日,《法制日报》开设专版,分别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厦门掠影》为题,详尽报道了厦门市“四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和做法。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结合中心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04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开展了三个主题的普法教育。

1、大力宣传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市委书记郑立中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在会上发表长篇讲话对全市学习宣传宪法提出要求。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市委副书记陈炳发、副市长詹沧洲等市领导分别就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发表讲话,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法学会、厦门大学法学院等纷纷召开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座谈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好4—5月份的“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及时下发文件部署,编印了学习资料,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宪法专题讲座,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板报、标语以及全市联动的“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将宪法的学习宣传一步步推向高潮。

2、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行政法律的宣传活动。2004年4月,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和动员会,对全市进一步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了多次动员和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长张昌平、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分别发表讲话,就《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进行部署。市政府法制局、市人事局等部门于5—6月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印制了《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宣传资料共4万册,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同时,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协调全市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在中山公园南门举行了大型宣传活动,为《行政许可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围绕“平安厦门”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市加大了法制宣传材料的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印制了27万册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册,免费下发基层。围绕“平安厦门”建设的综治、禁毒、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房屋拆迁、暂住人员、稳定等主题,利用“厦门普法网”、《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宣传栏板、黑板报、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二)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1、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为了使领导干部学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治市办、司法局根据《厦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运行规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邀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004年全市领导干部四次法制讲座,分别结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设了学习宪法、“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化管理水平”等专题讲座。同时,依法治市办还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广泛征集对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的内容和形式的建议和意见,使讲座真正符合领导干部的学法需求,真正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典型指导,推动学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4月28日,市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厦门市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交流了各校在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等工作经验,确定曾营小学、禾山中学等13所学校为我市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示范校。会议对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尤其是要求全市各校在示范校的带动下,推广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以《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不断创新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同时,市依法治市办以集美中学、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为依法治校试点学校,加大指导力度,为学校提供法制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服务,协助学校建立起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2004年10月,我市实验小学通过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组的考核,并申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此外还有集美中学等7所学校通过了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并已由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3、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运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一直是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难点。为落实依法治市的有关决定、决议,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贸易发展局、市外商投资局和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加强调研,针对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制的需求,举办了2004年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系列法制讲座,分别邀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孟林明教授、厦门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会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廖延豹和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调研员丁贤志主讲“管理学”、“现代企业的法制管理”和“解析仲裁的自主性原则”等三个课程。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市仲裁委联合印制了《仲裁制度简介》宣传资料,分发到各企业。此外,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确定了厦门市海沧投资总公司为我市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示范点,通过与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座谈,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法制工作方面的需求,并准备提供相应服务,以此带动全市依法治企工作。

4、加大工作力度,把暂住人员的普法教育引向深入。整理收集各区暂住人员普法资料,以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公安局、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厦门市司法局名义编印《厦门市暂住人员、户籍、治安、信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书30000册发到社区,向暂住人员散发,并在社区组织外来人员法制讲座。

5、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2004年,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获得国家和省的肯定,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同安区五显镇鼎炉村等九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6月,依法治市办、民政局、司法局在同安区东山村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进一步动员部署,目前,全市农村已经百分之百开展了依法治村工作,市、区两级“法治示范村”联系点已达32个,有力地推进全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为表彰首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安、翔安、海沧、集美四区共申报推荐了40个示范村,2004年12月27日至29日,依法治市办,民政局、司法局联合抽查了2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查促建,推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开展。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司法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厦门市城市社区依法普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市依法治市办授予金山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称号,并与金山社区签定协议,今后将加大对金山社区创建民主法制社区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金山社区好的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三)精心策划部署,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1、周密部署,准备工作到位。依法治市办就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对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项目和内容都作了详尽的安排,制定了活动计划,对全市工作进行部署。

2、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大造舆论声势,浓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氛围。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提出厦门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方案,得到了驻厦媒体的支持。一是《法制日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海峡导报》、《东南快报》等媒体刊登《厦门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并及时报道全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二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法制日报》开辟专版,宣传厦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东南快报》上开设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摄影报道专版;三是厦门电视台和厦门广播电台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播放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四是与厦门电视台合作,通过“十分关注”栏目播放宣传宪法与普通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法制短片。另外,从2004年6月至年底,依法治市办与市司法局和市法学会联合举办“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建设”研讨征文活动,并召开理论研讨会。

3、开展丰富多彩的“12·4”系列活动。在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下,市、区都通过在繁华街道和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张贴“12·4”法制宣传画、设置法律咨询点、举行街头法制文艺演出、法制专栏展览、法律知识谜语竞猜、以及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项活动,紧锣密鼓地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的系列活动。同安区组织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翔安区司法局与团区委联合组织面向在校高中生的“与法同行、畅享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思明区依法治区办积极联系发动其他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各社区“刊登一期法制宣传专刊、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一台法制文艺演出、放映一场法制电影”等为主题的系列广场式宣传活动;湖里区举行法制文艺晚会,通过社区居民自编自导自演的小品、舞蹈、快板书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穿插进行法律知识问答。

从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一个月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联动,全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规模宏大、内容丰富、参与广泛,在全社会掀起了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潮。

(四)组织对全市“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04年5月13日,市人大代表政法活动组视察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农村普法情况和普法经费使用落实情况。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观摩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视察了集美和同安两个区的农村普法工作,并听取市司法局关于“四五”普法经费以及农村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农村普法工作特别是创建法制文艺宣传队和依法治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年初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年度检查办法》,依法治市办组织了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自2001年以来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与检查。9月依法治市办就检查安排、内容、方法、标准等进行了部署。11月,各区依法治区办对本区,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围绕着“组织领导、普法工作、依法治理”三个方面的百分考评标准,对全市70多个市直国家机关,分别对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努力办好“厦门普法网”

在2003年开通“厦门普法网”的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加大投入,对“厦门普法网”进行改版,同时六个区也制作了相应的网页链接到市普法网上来。网络普法的运用突破了法制宣传工作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局限,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促进了工作对内、对外的交流。

二、切实履行各项职能,努力完善法制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海湾型城市建设开展立法工作

2004年,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促进厦门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从而推进海湾型城市的建设。全年共完成对《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4部法规的统一审议;完成了对《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较大的市法规的报批工作;对《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等3部法规修正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组织对现行的70多部法规进行清理;完成了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16部法规修正案、《厦门市资产评估管理暂行条例》等2部法规废止案的统一审议,等等。

(二)围绕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

围绕以“人权保障”为主题,开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抓住驾驶培训收费、网吧整治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就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情况、网吧经营管理情况及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等工作开展视察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针对依法治市工作年度报告及调查方式存在的问题,如报告主题不突出,调查不深入,缺乏跟踪检查督促机制等,市人大常委会对年度审议“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市决议的方式作出改进,对“一府两院”报告的内容做适当的调整,多安排听取专题性的报告,以突出关注的重点,力求通过每年的审议,逐年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跟踪监督机制,对2003年度依法行政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内司委在本年度继续进行跟踪,市府办就整改情况提交了书面报告,有关对开办药店的不合理限制等问题,得以彻底解决。此外,还加强对司法政策等抽象行为的监督,并加大信访督办力度,规范个案监督程序。

三、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1、全力开展市政府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经过对有效的91件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对其中设定行政许可的3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市政府已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拟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发布市政府令,决定废止市政府规章11件、修订了13件,修订后的市政府规章已予以重新公布。经过对有效的450余件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市政府公布了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及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决定废止35件文件,对9件市政府文件中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停止执行。

2、结合清理实施的许可事项,对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合法性进行认真清理。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

(二)积极完成行政立法计划任务

完成了《厦门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11件法规草案审查工作,其中9件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提请审议的议案;完成了《厦门市地下管线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其中2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执法大检查

根据市政府2004年执法检查计划,5、6月份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专委会参加,与市监察局、市依法治市办共同对全市48个市直部门和6个区政府自2002年以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所有被查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予以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我市规范性文件存在报备率低、报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拟定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操作规程》。这些措施对今后进一步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均有重要作用。

(四)及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使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通过复议得到纠正。据统计,2004年厦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5件,已审结159件。在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99件,撤销22件,变更5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行政复议或作其他处理的32件。200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5件,已经法院审结214件。其中被维持109件,被撤销55件,原告撤诉或作其他处理的50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继续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市法院以建设“平安厦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保平安护稳定的职责,提出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把队伍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提出队伍建设“四加强”和“六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

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办案机制,通过加强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实行办案流程管理。以流程管理为切入点,紧扣受理举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执法环节,抓住不立、不捕、不诉、撤案、改变定性等执法关键点,建立和推行检察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化管理,采用科学、简便、实用的形式,实行“三个一”模式,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流程、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二是推进执法机制创新,规范执法工作。深化公诉改革,完善主诉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和办案纪律的落实。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重视讯问,重视证据核实和补充取证环节,提高审查案件的水平。规范与其他办案职能部门的配合,做到既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三是积极探索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在办案中的作用,网络举报、多媒体示证、电子笔录广泛使用,刑事犯罪基础数据库和职务犯罪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健全,全市两级院普遍建成了局域网,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逐步提高。

五、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

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詹沧洲受陈炳发副书记委托,在2004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做好“四五”普法的自查和抽查工作、在全市上下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认识,确保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等工作提出要求。会上原则通过了《厦门市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年度检查办法》和《厦门市暂住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二)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8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市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市委陈炳发副书记对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要求;副市长詹沧洲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报告,着重就我市六年来开展新一轮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做了简要回顾和分析,并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对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三)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和联络员网络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联络员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法治市办召集全市有关单位100余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召开2004年厦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联席会议,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发挥普法依法治市联络员的作用,推进依法治市,并对2004年联络员工作作了部署。

为了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加强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法治市办组织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制宣传科或承担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的全体人员以及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处的全体人员举办2004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研讨班,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市(区)工作机构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年来,我市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治市的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不到位,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措施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四是对一些违法行为特别是有重大隐患的违法行为发现不够及时,制止和查处力度仍需加强;五是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加强;六是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方面还缺乏沟通与配合;七是厦门普法网的社会功效还未充分发挥,对网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等。以上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2005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平安厦门”、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和建设海湾型城市等中心工作,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尤其要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五五”普法的调研启动工作和对普法二十周年的宣传工作,为增创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先优势,全面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加快构筑经济特区中心城市,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