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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03-3-30

厦门市依法治市办



厦门市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厦治市办[2003]5号

2002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解,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实际,立足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市委、市人大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决议的贯彻实施,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2年是“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的第一年,各区、市直各部门根据市“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了机构、人员和经费,为全面实施我市“四五”普法规划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1、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全民共学法的普及教育。

根据新形势要求,今年我市把世贸组织的基本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为本年度全民共学法的内容(在农村还要求普及《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条例》)。市依法治市办及时编印了相关知识读本、试卷共十五万份以及宣传资料下发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并举办了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在全市铺开面上的共学法宣传教育。各基层单位普遍安排10个学时集中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大家按市统一试卷作答、集中评改,公布考试分数。同时,各单位通过宣传栏板、送法下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共学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市办、市农业局还对各区、镇(街道)的农业经管站站长、司法助理员进行了《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条例》的集中强化培训,确保该条例在农村的普及宣传。

2、着力规范,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国家、省下发的有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意见的要求,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和市司法局联合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各区、各部、委、办、局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根据年初要求,今年共举办了三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专家讲授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产权保护与城市竞争力”、“我国宪法的发展”等专题。同时针对我国“入世”形势,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WTO知识的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全市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开展世贸组织基本知识培训提出了要求,市委、市政府还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WTO研修班,在全市各部门、各系统中掀起了学习世贸组织规则的热潮。

——村居民的普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居民自治、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全面启动“法律进社区”活动,今年共开展大规模的“法律进社区”活动2次,为居民送去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三下乡”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同安区司法局还到同安新圩、大嶝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当地农民送去了大量宣传资料,还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完善和推广“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将家庭、学校及社会三者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了我市中小学校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做法得到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并通过《法制日报》向全国推广。

3、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的宣传活动。

市依法治市办先后与市总工会、电力局、地震局、土房局、老龄委等部门配合,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工会法、电力法、防震减灾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与市妇联、计生委联合开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市新颁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免费赠送市民法规、规章小册子的工作,共印制3个法规、规章12000册免费赠送市民,即宣传了法规、规章,又方便群众学法。

4、全市联动,开展宣传“12·4”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既是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日,又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市依法治市办于11月上旬就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与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与宣传学习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从11月中旬开始,我市紧扣“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主题,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实行市区联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依法治市办组织编印了3万份的宪法学习辅导材料的宣传手册,并下发到各区及各委、局;市依法治市办、市政法委、市法学会等单位联合召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宪法理论研讨会,共征集40篇文稿,评出11篇获奖论文;市依法治市办在《厦门日报》法治版开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版,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陈炳发发表了署名文章;12月1日,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组织15家律师事务所、各区公证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各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和“送法下乡”活动;12月4日,市区两级联动,在各区主要街点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分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思明区、集美区和湖里区司法局还分别组织了一台法制文艺演出,贯穿以法制知识有奖问答,群众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11月中旬至12月底,各市各社区、各乡村都设置了以宪法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栏,依法治市办还组织对各区宣传栏板进行检查评比,思明区司法局和集美区后村制作的栏板分获推荐栏板和抽查栏板的一等奖。

5、积极筹备,成立厦门市“四五”普法讲师团。

为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市依法治市办积极筹建厦门市“四五”普法讲师团。经厦门大学法学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法制局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单位推荐,讲师团成员已基本确定。讲师团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制度也在制定中。

二、加大立法清规工作力度。

一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立法法》和《厦门市制定法规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开门立法,突出地方特色,以创新的精神开展立法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立法的论证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咨询网络的作用,严把质量关。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和《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并颁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2件规章,还有6件规章正在审查修改中。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按照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对法规规章进行认真清理,对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和厦门市科技进步条例等14件法规进行修订后重新颁布实施;市政府也废止规章2件、文件13件,修订规章11件、文件5件,清规工作基本结束。

三、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1、改进执法检查方法,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执法检查是政府法制监督的重要体现,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市政府在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中就要求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部门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法,采取在《厦门日报》登出检查公告,征求相对人意见、建议、召开相对人座谈会、到执行单位检查、评查卷宗及到执法现场查看等方式,尤其做好检查后的跟踪、督促、反馈工作,较全面地检查了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被检查的单位也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做好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后的整改工作。今年市政府开展了对《厦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厦门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厦门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的规定》和《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2、狠抓效能建设,促进政府“提速”。

今年市政府继续把抓机关效能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把全市贯彻市政府94号令,即《厦门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的规定》列为今年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9至10月,由市法制局、市监察局、效能办、政协法制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人员和部分市效能监督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我市各区、市直各部门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的执行情况、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情况、清理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接受和处理投诉、处理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的机关效能建设。一年来,政府各部门在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促进“提速”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政务公开范围从村、镇、区向市直政府机关逐级推开,水平也逐步提高。开元区向群众公开了16方面的政务内容,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和“回音壁”;海沧管委会先后向群众公布了20多个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并定期更新内容;思明、开元、湖里等区建立了政情通报和听证会制度;公安部门推行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工商、土地、建设、税务、交警等部门均设立了办事大厅或服务中心,实行业务公开。二是进一步深化了审批制度改革,市直56个部门共清理审批项目1177个,其中取消了544项,减幅达51.7%;7个行政区共清理审批项目960项,其中取消399项,减幅达41.6%,加快政府职能从管理转向服务,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进一步健全了效能监督网络,市政府从社会聘请了42名效能监督员和70多名信息联络员,各区和市直机关部门也聘请了效能监督员,同时加强了效能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力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群众和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

3、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92号令即《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制度,注重抓好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时法制部门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报备、报告制度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继续完善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两级法院坚持院长接待日、案件流程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推进审判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认真开展司法作风整治活动,从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入手,查找自身不足之处;有的放矢地解决执行难问题,对2001年受理的案件以及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有能力恢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中止案件加大清理力度;探索内部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质量开展评查。

两级检察院坚持主诉检察官考试聘任制,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以打击职务犯罪为工作重点,同时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职务犯罪多发的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试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责任制等,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五、不断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在筹建区级法律援助中心的同时,重视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站的建设工作,先后成立了厦门监狱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站、法律拥军工作站及厦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法律援助网络。逐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在开元区社区服务中心开设了接待窗口,使社区居民享受到更为便捷的法律援助。一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和受理电话咨询2316人次,指派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3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5%。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福建省第三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评比中,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个示范窗口单位第一名。

市、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498名执业律师通过年检注册,开展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题教育。加大了对公证员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和监控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和“148”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对街道法律服务所逐步退出诉讼领域,加强社区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服务资源、法律服务功能整合工作的调研,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市、区两级“148”共接受电话咨询17167次,接待来访3828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5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25件。通过“148”窗口上下联动,及时化解纠纷134件。2002年市“148”协调指挥中心被评为厦门市“诚实守信”十佳优质服务单位。

六、加大力度,主题鲜明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严打”整治、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主题,加大治理力度,取得一定成效,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见》,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对综治工作逐项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各部门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西海域整治、三峡移民安置、企业改制等,全市确定了11个重点整治部位,集中整治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禁毒专项整治、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治安清查等多项整治行动。同时,不断打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建立和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区域安全防范网络。深化安全创建工作,全市确定了178个文明安全片区作为示范点,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创建“无毒害社区”、“文明安全港口”等各个层面。通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市一些治安问题较多的地方初步得到整治,有力地保障了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受到了省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认真按照国家、省整规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整治集贸市场、加油站等14个重点。一是继续整治“餐桌污染”,开展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打击整治农资、建材和低压电器等伪劣产品;二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开展对在建工程及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检查;三是加大整治全市网吧等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和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安全培训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的管理及检查,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五是加大旅游市场规范整顿力度,制定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

七、开展法治试点村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今年我市在各区开展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同安区了选择13个村、4个农场作开展法治试点村工作,作为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同安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专门召开全区农村法治试点村工作会议,制定方案和试点工作试行标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全面动员和部署,扎实、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各试点单位全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布,大大增强了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治理活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群众较为满意。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总结提高阶段,准备在全市推广。

八、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人事变动,市委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郑立中担任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人员对“一府两院”实施《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决议》的情况开展调查,9月份分别召开了由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10月份召开内务司法委全体委员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调查报告。11月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2002年实施《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工作情况和2003年实施意见的报告。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过程中,注重理论调研工作,组织专人,分别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农村、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文章,加强了分类指导,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一年来,我市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仍缺乏应有的整体性和全局性,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工作网络不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不够,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全市工作的整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不力,有的领导不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监督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市中的主体作用尚需进一步发挥等。以上不足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2003年,厦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我市建设海湾型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三年三月三十日